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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附属荆州医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24    浏览次数:[]

长江大学附属荆州医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长江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做好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成立附属荆州医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附属荆州医院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接收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接收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毛精华

副组长:黄双龙、杨元胜

成 员:吴晓珊、黄河、万靖、姜邵捷

二、招收条件

1.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 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 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4.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招收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05101

内科学

105102

儿科学

105104

神经病学

105111

外科学

105113

骨科学

105115

妇产科学

105116

眼科学

105118

麻醉学

105123

放射影像学

四、报考程序

1.报考时间:2021年9月-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2.报考流程:

(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3)学院审核报考信息。

(4)复试前,学校发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

(5)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将于考生在推免系统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复试。

2.复试形式: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采取现场复试;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察,以上四种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1)基础学业水平测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语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综合素质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基础学业水平测试×30% +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30% + 外语能力测试×20% + 综合素质考察×2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六、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学院根据复试成绩和接收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在附属荆州医院网站公示3天;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其他事项

1.推免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

2.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考生咨询及监督方式

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地点:荆州市中心医院卫校行政楼406办公室

电话:0716-8498275

信息发布平台:

长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c.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附属荆州医院网站:http://lcyxy2.yangtzeu.edu.cn/

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和附属荆州医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长江大学附属荆州医院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