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附属荆州医院2023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和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做好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成立附属荆州医院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附属荆州医院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接收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接收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的申诉。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毛精华、黄双龙
副组长:黄江荣、杨元胜、吴晓珊
成 员:黄河、万靖、姜邵捷
二、招收条件
1.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 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 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招收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05101 |
内科学 |
105102 |
儿科学 |
105104 |
神经病学 |
105105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105108 |
重症医学 |
105109 |
全科医学 |
105111 |
外科学 |
105113 |
骨科学 |
105115 |
妇产科学 |
105116 |
眼科学 |
105117 |
耳鼻咽喉科学 |
105118 |
麻醉学 |
105119 |
临床病理 |
105121 |
肿瘤学 |
105123 |
放射影像学 |
105124 |
超声医学 |
四、报考程序
1.报考时间:2022年9月28日-10月19日。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2.报考流程:
(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3)学院审核报考信息。
(4)复试前,学校发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
(5)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我院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复试时间定于9月27日下午。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采取现场复试;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四种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1)基础学业水平测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语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综合素质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基础学业水平测试×30% +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30% + 外语能力测试×20% + 综合素质考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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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依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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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学院根据复试成绩和接收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在附属荆州医院网站公示3天;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其他事项
1.推免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
2.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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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生咨询及监督方式
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地点:荆州市中心医院卫校行政楼406办公室
电话:0716-8498275
信息发布平台:
长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c.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附属荆州医院网站:http://lcyxy2.yangtzeu.edu.cn/
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和附属荆州医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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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附属荆州医院
2022年9月26日